扫码关注
当前位置:首页 > 协会动态 >31号—关于开展评选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活动的通知
31号—关于开展评选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活动的通知

冀企协字2014〕31
 


  
关于开展评选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
活动的通知
 
各市、县企业家协会、各会员企业:
为弘扬企业家精神,鼓励和表彰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,促进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,河北省企业家协会自1994年开展评选百名“河北省杰出企业家”以来,已先后多次开展了“河北省优秀企业家”、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等称号的评选表彰活动,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企业的热烈响应。今年是协会成立30周年,河北省企业家协会八届二次理事会扩大大会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开展协会成立3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决定》。作为我会成立3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之一,协会决定在会员中评选表彰一批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。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条件
1、在河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的现任行政正职领导(含特大型企业、大型企业集团的二级企业现任行政正职领导);
2、担任企业正职两年以上,如不足两年,需曾担任企业主要副职五年以上。
二、基本标准
1、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;
2、落实科学发展观,在节能减排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贡献突出;
3、企业管理水平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明显改善和提高;
4、注重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,积极开拓市场并取得成效;
5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及和谐企业建设,企业劳动关系和谐;
6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公众形象良好。
三、申报时间
自此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申报,至2014年8月31日截止。
    四、申报途径
会员企业可直接向协会秘书处申报,也可通过各市、县企业家协会或其他社会团体等向我会推荐申报。
   五、申报材料
   无论是直接申报还是推荐申报,企业必须提供填写齐全的以下申报材料:
    1、《申报者相关情况表》(见附件1);
    2、《申报者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》(见附件2);
    3、申报者及其企业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、奖励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;
    4、申报者近期工作照1张及企业照片3张(500万像素以上,非翻拍片),并附加图片说明,同时准备800字以内的简要事迹;
    请将以上材料中的第1、2、4条内容所要求的材料用电子邮件发至协会秘书处,同时将第1、2、3、4条内容所要求的材料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两份,装订成册(封面标明:河北杰出企业家申报材料企业名称)寄(送)至协会秘书处。
六、费用
本次评选活动不向企业收取报名费、评审费。只对当选企业家所在企业收取适当宣传费用,用于对当选的企业家进行全面宣传。
七、几点说明
1.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各项材料,严禁弄虚作假;
2.“河北杰出企业家”由评审委员会评选,经公示后产生;
3.本通知同时在河北省企业家协会网站上公布(网址:www.hbeda.org,相关单位可上网查询或下载。
 
2.《申报者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》  (点击可下载附件)
 
 
河北省企业家协会   
2014年7月17日   
 
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杨建成 李亚军 谷利伟 张孟玮
联系电话:(0311)89690709 89690708 89690712
   真:(0311)89690713 86032325
电子信箱:hyb325@126.com
邮寄地址: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136号325室,
    编:050011



上一篇: 协会成功举办河北企业成长论坛
下一篇: 中企联雇主部到我会调研